美國知名的記者及政治評論家扎卡瑞亞(F. Zakaria)於《外交事務》(Foreign Affairs)季刊上,曾經發表一篇名為〈非自由民主的崛起〉(The Rise of Illiberal Democracy, 1997)的文章,指出過去西方學界始終一直認為,透過自由選舉所產生的民主政體,理所當然地應當會實現「憲政主義」(constitutionalism)的境界,進而保障個人的公民自由及政治權利。但令人遺憾地是,有許多的新興民主國家在人民通過選舉產生政府之後,卻從事違反人權、侵犯公民自由及限縮政治權利的行為,實質上乃是一種「非自由的民主」。
隨後,他又在《自由的未來》(The Future of Freedom, 2003)一書當中,進一步闡述自身的觀點,並且認為:當一個社會必須先具備「憲政自由主義」(constitutional liberalism)的基礎時,民主制度才能良善穩定地運作。更確切地說,所謂的「憲政自由主義」實質包含了法治、契約、財產權及個人自由等關鍵要素,若缺乏前述要素便立即實施自由選舉的話,將會促使一個國家走向「非自由民主」的窘境與困局。(徐斯儉,2007:3)
壹、國內政治學教科書對於非自由民主的界定 (點我觀看)
貳、非自由民主的基本特質 (點我觀看)
參、非自由民主與威權政體之間的關係 (點我觀看)
此文由謝望民老師撰寫提供
【參考資料】
王業立等,2017,《政治學與臺灣政治》,台北:雙葉。
林承正等譯,2017,《政治學》,M. G. Roskin等人原著,台北:雙葉。
胡祖慶譯,2011,《政治學》,J. N. Danziger原著,台北:五南。
徐斯儉,2007,〈民主化的陷阱:從威權走向假民主〉,《中央研究院週報》,第1133期,頁3-5。
陳俊宏,2000,〈人權與民主(I):共生或互斥〉,《東吳政治學報》,第11期,頁107-14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