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警察人員,這類組聽起來就像辦理內勤業務的警察,實際上,並非只有內勤業務喔!行政警察的工作內容比較豐富,凡是與維護社會秩序、民眾生活安全等相關任務,都是屬於他們的工作範疇之一,所以不單只是內勤的文書處理、案件歸檔、各項業務工作規劃等,還有外勤工作事項,包含交通、保安、刑事偵防及其他第一線的外勤工作。
1. 勤區勘查:
由負責該區的員警負責執行,以家戶訪查的方式,擔任犯罪預防、為民服務、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。
2. 巡邏:
由服勤的員警依照指定巡邏區巡視,以查察犯罪者,防止危害為主,並執行取締、檢查及一般勤務等。
3. 臨檢:
在公共場所或指定路段,由服勤員警擔任臨場檢查,執行取締及有關法令賦予的勤務。
4. 守望:
在事故特別多的地方,設置崗位或劃定區域,由服勤員警在一定位置瞭望,擔任警衛、管制,並整理交通秩序、受理報告及一般勤務等。
5. 值班:
在勤務機構設置值勤臺,由服勤員警執守,主要任務為擔任通訊聯絡、傳達命令、接受報告,必要時,要站立在門守瞭望附近地帶,擔任守望等勤務。
6. 備勤:
服勤員警在勤務機構內整裝待命,以備突發事件的機動使用,或是臨時勤務的派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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